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8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授予日:2024年6月17日
2、授予数量:1,459.3258万股
3、授予价格:6.78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6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26名激励对象授予1,459.32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调整前):
序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肖光昱 中国 董事 12 0.8218% 0.0064%
2 刘 杰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 11 0.7534% 0.0059%
总监
3 曾 玓 中国 董事,副总经 8 0.5479% 0.0043%
理,董事会秘书
4 梁 锐 中国 副总经理 8 0.5479% 0.0043%
5 LI 美国 核心技术(业 6 0.4109% 0.0032%
YANGXING 务)骨干
6 秦松鑫 中国香 核心技术(业 5 0.3424% 0.0027%
港 务)骨干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410.1258 96.5756% 0.7572%
(724 人)
合计 1,460.1258 100.0000% 0.7841%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5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4-2025 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1,18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100%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7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60.12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0元/股。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7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0.125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0 元/股。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90 元/股调整为 6.78 元
/股。鉴于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8 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30
人调整为 72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1,460.1258 万股调整为 1,459.3258
万股,授予价格与上述调整后价格一致。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欣>2024-068),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862,217,25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601,258 股后 1,847,615,9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