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12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2,25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60 元/股;拟向 1,059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1,669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9.1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 2,25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24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60 元/股;拟向 1,0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69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9.19 元/份。
3、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4、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6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10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 2 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254 人调整为 2,248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824 万股调整为 823.4 万股,授予价格不变。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9 人调整为 1,04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669 万份调整为 1,667 万份,行权价格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共计 91名(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75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1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17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完成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共计 284名(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同时拥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28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8.6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7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9.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完成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8、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19.60 元/股调整为 19.53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39.19 元/份调整为 39.12 元/份。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2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股票期
权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完
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共计 387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63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6.40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24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6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文中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行权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公司《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87 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授予该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其中,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63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6.40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124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9.60 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87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授予该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63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6.40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24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60万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87 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对授予该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和注销,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63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6.40 万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124 人本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39.60 万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中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87 名激励对象申请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本次作废及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