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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欣旺达: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3-03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议案》,同意欣旺达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盈旺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旺”)在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暂定)”(以下简称“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或“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盈旺与浦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浦江县政府”)已签署《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及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浦江县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726002603120F

  机构类型:机关


  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

  法定代表人:胡作滔

  履约能力分析:浦江县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江县政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浦江县政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浦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惠州市盈旺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浦江县人民政府,为乙方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落户提供载体和相关政策支持。

  由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盈旺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浦江县成立项目公司浙江盈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从事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

  主要产品: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及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2亿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亿元整)。

    3、项目建设计划

  3.1 甲方承诺依法出让项目总体连片计划用地并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时间完成土地出让的招拍挂。除计划用地外,甲方在项目周边预留土地作为项目后续扩产做准备,项目后续扩产部分仍享有与本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而造成地方优惠政策变化,双方按国家新政策中最高优惠政策为准来执行)。

  3.2 项目建设应符合浙江省浦江县的产业布局规划和总体规划。

    4、项目公司设立及出资与管理


  4.1 乙方已在甲方辖区内出资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浙江盈旺精
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开发、运营。该项目公司是享受甲方
给予优惠政策的唯一主体。

  4.2 经营内容:项目公司在甲方园区设立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新能源电
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生产基地,主要从事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新能源电池精
密结构件制造及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4.3 出资计划: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计划为1亿元,由乙方独立出资,持股100%,具体的出资时间和金额以乙方成立项目公司计划为准。乙方全面负责项目公司运营和管理。

    5、违约责任与免责

  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承诺,严格履约。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中止履
行其相应义务,书面要求违约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违约方在收到履约
通知书后30日内仍未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
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使得本协议条款中内容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或不符合的,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

  6.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协议各方确认已履行相应的法定审议程序审议通过本协议事项。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盈旺拟于浦江县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系为了开拓新的业务范围,满足盈旺发展的用地需求,有利于持续巩固盈旺在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领域的领先地位,稳步提升盈旺在行业的渗透率及占有率;同时有助于盈旺积极布局拓展业务进入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盈旺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项目规划的投资金额较大,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存在因资金紧张等因素而导致合作项目无法按期投入、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必要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欣旺达控股子公司盈旺于浦江县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事项。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欣旺达控股子公司盈旺成立项目公司并投资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系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并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系为了开拓新的业务范围,满足盈旺发展的用地需求,符合盈旺的战略需要,有利于持续巩固公司在 3C 消费类精密结构件领域的领先地位,稳步提升盈旺在行业的渗透率及占有率;同时有助于盈旺积极布局拓展业务进入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因此,监事会同意欣旺达控股子公司盈旺于浦江县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欣旺达控股子公司盈旺于浦江县政府辖区内投资建设“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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