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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欣旺达: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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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2021-11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可解锁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数量为
313.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26,451,553股的0.1925%;
2、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将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额50%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
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符
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1万股,占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626,451,553股的0.1925%。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深交所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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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2、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欣旺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进
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99人调整为1,393人,
授予数量不变仍为3,825万股。且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19年12月27日为授予日。并于当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
日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授予登记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7日。
5、 2020年1月13日、 2020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发
行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和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547,748,200股增加至1,569,135,331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均为2020年1月15日。
6、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13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
元人民币现金。 2020年5月29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由7.62元/股调整为7.55元/股。
7、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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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刘诗洋、廖利、黄林武等共计51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69,135,331股减至1,568,229,031股。
8、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肖
光昱等28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75万股,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的28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2.84元/股授予6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20年9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568,229,031股增至1,574,979,031股。
9、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梁星河、樊易、郭杰伟、唐志伟等共计24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完成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74,979,031股减至1,574,618,031股。
10、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
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2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9.75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46%。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1、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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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朱静、杜子博、彭娜娜、赵鹏程等共计55人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1.84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 公司总股本由1,574,618,031股减至1,573,799,571股。
12、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同意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4,979,03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以暂停转股期间的公司总股本1,573,809,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520元人民币现金。 2021年6月4日,公司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
由7.55元/股调整为7.4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84元/股调整为
12.77/股。
13、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9年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可申请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26,451,553股的0.1925%。同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
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4、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激励对象高聪颖、尹平、彭仁婉、向彩玲等共计64人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3.25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
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6,451,553股减至1,625,519,043股。
二、 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成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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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的36个
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24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
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二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截至2021年9月7日,公司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的预留部分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详见下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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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
条件。
3、 公司业绩条件
2019-2020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528.00 亿

2019-2020 年公司两年累计营业收入
为 549.33 亿元, 达到解锁条件。
4、 激励对象每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需要满足: 按 《 欣
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考核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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