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2020 年 4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8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1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止,欣旺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170,018.58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1,829,981.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18 号《验资报告》。公
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106,037,735.85 元,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
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89,033,777.15 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7,497,656.67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84,434,103.04 元,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 2,897,982.56 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欣旺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度合计减少的金额为 253,142,965.25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本年度募集
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金额为 107,007,247.41; 2)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
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 3,864,282.16 元;3)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
(3)结余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163,860,993.45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锂威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系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连同保荐
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大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园洲支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布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保荐机构指
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上述银行应当及时
通知东兴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809 5,429.01 活期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65 1,106,037,735.85 4,415,274.22 活期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91 已注销注2
华兴银行宝安支行 805880100059582 30,761,774.73 活期
平安银行深大支行 15000103294053 80,199.12 活期
工商银行园洲支行 2008025529200168065 128,598,316.37 活期
合计 1,106,037,735.85 163,860,993.45
注 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4,207,754.43 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 2: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锂
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体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存放募集资金。为方便账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8 月 5 日,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
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
产项目 78,400.00 78,4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3,600.00 31,783.00
2020 年 9 月 4 日,欣旺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
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 博罗县园洲镇东坡大道欣旺 博罗县园洲镇东坡大道欣旺达产业园4
项目 达产业园4、5、6号厂房 号、5号、6号、17号厂房1-4楼、18号厂
房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先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
期投入金额 程序
消费类锂离子 207,497,656.67 207,497,656.67 2020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电芯扩产项目 第三十七次会议
合计 207,497,656.67 207,497,656.6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I10535 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
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207,497,656.67 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
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