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
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6.3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18.1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回购预案的相关风险: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包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4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之日起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4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a.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b.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c.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36.3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5%;按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区间约为1,818.18万股至3,636.36万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区间约为151,231.09万股至153,049.27万股,相比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54,867.45万股,总股本减少比例区间约为1.17%至2.35%。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区间约为1,818.18万股至3,636.36万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
(2)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姓名 职务
(万股) (元/股) (万元)
王威 董事长、总经理 30.33 10.98 333.0234
合计 30.33 10.98 333.0234
经公司内部自查,除上述增持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人士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说明
提议 股份变动时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总金额
提议人 职务
时间 间 (万股) (元/股) (万元)
董事长、2018-10-08 2018-05-18
王威 30.33 10.98 333.0234
总经理
合计 30.33 10.98 333.0234
提议人王威先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七、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631,17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540,804.65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4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能提高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股东利益的提升。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预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