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7-096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2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5号)、《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和公司的最新情况,公司拟对本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修订主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限售期安排进行了调整,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调整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
调整后的定价原则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2、调整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最新的总股本1,291,912,500股,调整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后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58,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291,912,500股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调整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调整后的限售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程序的表述
在本次发行方案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方面,更新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三、更新了相关募投项目的审批程序进展
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更新了募
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环评事项。
四、更新了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以及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在预案“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中更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五、更新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股票数量以及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在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中更新了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和结果。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