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10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 警示的,应 当在其股票 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当年的会计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35,596.79 万元,控股股东占
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6,405.51 万元。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嘉兴君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按照其持有的芯原股份的股票公允价值抵偿 27,570.20 万元,但控股股东承诺筹措剩余资金还未到账。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和 9.5 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控股股东未能
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资金账户异动、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1)后一个月内暨 2021 年 5 月 11 日(含)前解决违规担保及
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10.3.6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六)因不符合第 10.3.6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若公司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
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年报业绩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