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2-049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 有限公司、丁剑平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拍 卖,股份拍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拍卖时间为 2022年10月31日10时始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具体信息以淘宝网 拍卖公告为准。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权基本情况
是 否 为 第 将 被 司 法 占其所 占 公
股东名称 一 大 股 东 拍 卖 的 股 持公司 司 总 拍卖开始 拍卖结束 拍卖人
及 一 致 行 份 数 量 股份比 股 本 时间 时间
动人 (股) 例 比例
江苏省机电研 21,645,525 14.91% 2.08% 2022年10 2022 年 11 江苏省徐
究所有限公司 是 州经济技
22,380,000 15.41% 2.15% 月 31 日 月 1 日 术开发区
丁剑平 是 10:00 10:00 人民法院
17,000,000 74.59% 1.63%
合计 61,025,525 36.33% 5.86% -- -- --
2、拍卖原因
关于申请执行人徐州利东程商贸有限公司、徐州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 执行人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始至2022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持有的徐 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海伦,股票代码:300201)。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8日,除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外,丁剑平持有的600万股股份 已于2022年5月17日被拍卖。此外,关于申请执行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 人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将于2022年11月25日10时至2022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的徐州海伦哲专用 车辆股份有限公司63,460,507股股票(股票简称:*ST海伦,股票代码:300201)。
除上述股权被拍卖外,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 卖的情形。
二、司法拍卖进展
本次拍卖已于2022年11月1日结束竞价,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 功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通过竞买号V0679、E0929、P1466于2022年 11月1日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拍卖江苏省 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合计持有的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ST伦哲,股票代码:300201)61,125,525 股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网络拍卖成交总价款为:¥184,375,644.5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2022年11月1日,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海伦哲股份145,205,331股,占海伦哲总股本的13.95%,如上述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01,179,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2%;截至2022年10月8日,丁剑平持有海伦哲股份 22,791,722 股,占海伦哲总股本的 2.19%,如上述司法拍卖过户完成,丁剑平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5,791,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
2、本次拍卖尚涉及缴纳尾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是控股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告知函》
2、《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