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在未来择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9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54,0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0,845,075.48元(不含手续费),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最高成交价为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440万股的25%。
3、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