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曾少贵先生的通知,曾少贵先生与赖汉宣先生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对
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 日签署的《曾少贵与赖汉宣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予以解除,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份转让事项概述
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与赖汉宣先生签署了《曾少贵与赖汉
宣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曾少贵先生拟向赖汉宣先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 45,846,35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曾少贵先生与赖汉宣先生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事宜达成一
致意见,决定对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 日签署的《曾少贵与赖汉宣关于深圳翰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予以解除,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的股份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 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届时《股份转让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无须继续履行。
2、双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日,甲乙双方就《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者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3、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除非本终止协议另有约定。
4、凡因本终止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本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