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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8 深市 ST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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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 纳川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为进一步优化
重整方案,重整投资人所在的泉发联合体有义务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向公司
再次发出债务豁免文件或完成对甲方的现金捐赠,用以等额增加公司的资本公
积金。重整投资人泉发联合体能否在前述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资本公积金
增加义务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后续重整投资人信息或实际受让股份情况等与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内容存在任何偏差,各方需重新签署协议(包括重新锁价)进行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前述“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2025 年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如果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为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8.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5 年 3 月 19 日,泉州市中院作出(2025)闽 05 破申 58 号《决定书》,
决定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纳川股份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19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公司债
权人发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通知纳川
股份债权人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
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5-022),临时管理人同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

  2025 年 3 月 26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出《福
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机构公开选聘公告》。2025 年 4月 18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机构选聘结果的公告》,经评审选定了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机构。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共有 38 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 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2025 年 4 月 25 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出《福
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顾问公开选聘公告》。2025 年 5 月 14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顾问选聘结果的公告》,经评审选定了预重整财务顾问。
  2025 年 6 月 11 日,经债权人、债务人与临时管理人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
员会评审,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的泉发联合体被确定为纳川股份
重整投资人。2025 年 6 月 12 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产业投资人
成员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泉港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共青城佳和贤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中晶辉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台州市旭强塑业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泉州市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5 年 12 月 10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
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
明确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12 月 12 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蓝博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容大汇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东大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协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光道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6 年 1 月 22 日及 1 月 23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
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调整、增加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2026 年 1月 25 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招平蓝博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夏沅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50 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中诚恒兴(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海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6 年 3 月 9 日,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泉州市创新投资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发送《重整财务投资人指定函》,
调整、增加泉发联合体财务投资人名单及投资额度。2026 年 3 月 11 日,临时管
理人组织公司与泉发联合体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同盛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代“外贸信托-玄武 50 号纳川股份资金信托”)、北京大有长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诚楹榕(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沐霖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信闽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市中盈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海丝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泉州海丝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签署《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财务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工商信息

  公司/企业名称: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K80XEP4W

  注册资本/出资额: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瀚翼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 10 号楼 15 至 16 层 2 单元 1518-540

  成立日期:2026 年 03 月 04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LP:董麒珊                          2,990,000            99.67%

2    GP:海南瀚翼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33%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无实际控制人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架构图如下:


  3. 近三年主营业务和财务数据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 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1)与纳川股份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纳川股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2)与其他投资人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出资安排。

  5.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 产业政策、行业准入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

  7. 股权代持情况

  北京同川萱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其他投资主体、纳川股份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二)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工商信息

  公司/企业名称:湖南资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K7BK979D

  注册资本/出资额:2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