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98 深市 纳川股份


首页 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签订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的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签订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3

纳川股份:关于签订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

                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即开始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暂定供货额度:56,267,794.00 元,合同物资实际采购量以买方实
际供货通知为准,买方保留调整授予卖方合同货物数量的权利。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给本合同按期履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合同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确认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PPP项目管材物资采购一标段及三标段”(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56,267,794.00元。

    2、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签署单笔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个销售、工程或运营服务合同,或单笔合同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此次签署合同为公司自愿性披露事项,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165533

    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5531.948 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1-303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相关技术;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工程承包;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支持;销售自行研发产品、环保设备、仪器成套、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检查井物资采购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41,786,670.34元。

    3、履约能力分析: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买方: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总价(含税):56,267,794.00元。

    本合同项下所供合同物资实际采购量以买方实际供货通知为准,买方保留调整授予卖方合同货物数量的权利。

    3、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批次进行支付。合同标的物及安装附件的材料、制造、运输、二维码信息服务、安装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卖方的合理利润及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买方不再支付卖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费用。

    按照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最终款等阶段分批支付。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经双方协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即开始生效。
    6、违 约 责 任 :合 同 条 款 中 已 对 各 方 权 利 与 义 务 、违 约 责 任 与 赔 偿 等 方 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7、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在项目所在地诉讼解决。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总价(含税)为56,267,794.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1.10%。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战争、水灾、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公认为不可抗力事故的原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业务部门在走完合同评审后第一时间对该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同时向公司董秘办报告合同签订进展,并第一时间寄出公司已签字盖章版合同,董秘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督促业务部门追踪合同交易对方签字盖章事宜。鉴于合同中“2.17.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即开始生效”条款,及交易对方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对合同签字盖章,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第一时间对合同签订事项进行披露;且由于合同双方住所地不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还需履行相关内部签批流程等因素,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生效版合同,并于今日披露公告。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公司关于合同签订及信息披露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