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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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至2021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主持
现场其他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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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73,85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242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64,504,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 的15.9473% ;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会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共 5人 、代表 股 份
209,353,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29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0%。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并推选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1.01 选举史晟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3,857,01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 99.9999%;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1%;无弃权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 95.283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4.7170%;无弃权票。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并推选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蔡青律师、杜军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纳川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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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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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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