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3,3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的股东陈月清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315,4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月清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陈月清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陈月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3,33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数量:本次减持不超过10,315,485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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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陈月清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陈月清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月清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