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晓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以下。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晓樱女士提交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获悉张晓樱女士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39%。截至
本公告日,张晓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1,567,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0%,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张晓樱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19 日 4.00 4,373,100 0.4239%
合计 4,373,100 0.42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940,280 5.42% 51,567,180 4.999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 55,940,280 5.42% 51,567,180 4.9990%
张晓樱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没有违反《上市 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本次大宗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张晓樱女士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张晓樱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6、本次减持后,张晓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9990%,不再是持有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公司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张晓樱女士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张晓樱女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