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光明
新区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投标,2012 年
1月13 日,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发布
《光明新区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中标公示》信息,福
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光明新区污水
支管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经综合评估法评估中标。2012
年1月13日、2012年2月3日公司针对光明新区污水支管网(一期)
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分别发布了《关于中标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收
到竞争性谈判中标通知书的公告》,披露了光明新区污水支管网(一
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中标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请查询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双方协商,公司于近日
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正式签订了《货
物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公告
乙方: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
日止,其中,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和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约定管材计量原则不以管材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
按照施工完成后的管道实际测量长度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将承
担由于施工过程造成的不合理损耗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隶属于光明新区管委会,是
光明新区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发起人。单位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 399 号
第三办公区;单位负责人:胡汝林;经营范围:全面负责光明新
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涵盖城市建设、环保、水务、住宅、民
防、旧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等职能。
上述当事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未与公司发生任何资金往来。本项目资金来
源为深圳市政府财政拨款,上述当事人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
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货物采购合同》的公告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合同双方于 2011 年 4 月 16 日在金都集中工业区订立本合同。
(二)协议生效时间及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项目名称、位置:
1、项目名称:光明新区污水支管网(一期)工程;
2、项目位置: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金额 43443002.5 元(大写:肆仟叁佰肆拾肆万叁仟
零贰元伍角)。
(五)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
日止,其中,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24 个月。
(六)结算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正常报批支付程序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 25%,乙方在此前应提交等额的经甲方认可的预付款
担保,预付款担保必须采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预付
款抵充货款不回扣,预付款在全部抵充后退还预付款保函。
2、货到付款:乙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经核对无误,
双方签署收货证明后正常支付工作日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至
该月货物金额的 80%。
3、检验后付款:合同货物经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并分
段到位调试合格后,正常支付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当月进度向乙
方支付该批货物金额的 10%,但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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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4、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
5、余款待保修期结束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完成。
以上付款均由乙方提交正确齐全的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关资料
后报甲方审批,经审核后予以支付。
(七)违约责任
除合同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
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
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
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
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合同签订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会将对本公司今年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本项目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签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承诺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3、备查文件:《 货物采购合同 》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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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