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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铁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24

节能铁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拟与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17,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各环节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中节能保理增加不超过17,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莎                刘俊国              邓  磊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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