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1-097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洪继元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10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248,191,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2,871,757股的44.2171%,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2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246,639,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2,871,757股的44.1621%。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8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551,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2,871,757股的0.0550%。
3、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551,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22,871,757股的0.0550%。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范围及担保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47,35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329 % ; 反 对 8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4,8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0606%;反对8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939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