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具体事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经审批的总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具体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期限的风险:保本理财产品需要本金一定期限的保证,在保本到期日一般可以收回本金,但若在市场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提前赎回,则会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2、不保盈利的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保本只针对本金,并不保证盈利或最低收益,因此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对利率、汇率等因素带来的一定影响。
4、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均需单独向公司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审慎选择合作机构,严格遵照投资范围,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类型,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公司内部将实施严格的审查和核准程序,加强后续管理,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跟踪管理理财产品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每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将加强对操作人员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避免因人为主观操作原因而导致的风险或损失。公司将坚持审慎投资、规范运作的原则对投资的资金进行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灵活度高,易于变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公司根据《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理财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0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0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内控程序健全。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