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 号),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 3 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体现出了公司在创新能力、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专业化程度等综合发展实力以及公司在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和未来发展前景广等方面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及客户的认可,也是对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凭借研发创新、精益管理、可靠品质等核心优势,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对公司整体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未来,公司将秉承“笃行致远”的精神,继续聚焦主业,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进程,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领域,致力于为跨行业客户提供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有效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引领
和示范作用,不断实现新的增长,为国家发展和行业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本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 号)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