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资金占用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名轩投资”)曾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出现一笔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
占用的情形,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归
还,相应利息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支付。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其他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用于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而短期周转,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华鑫”)短期拆借资金 2,000 万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名轩
投资已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将该笔款项归还,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 8%的借
款年利率向长荣华鑫支付了借款利息 26,301.37 元。
至此,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已实际消除。名轩投资已支付相应利息。该事项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的经营情况未造成影响。
二、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密切关注和跟踪日常资金往来的情况,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资金占用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二)加强开展法律法规内部培训工作,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义务规则的要求,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