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披
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李莉女士,副总裁孙祥林先生、沈智海先生、王玉信先生、朱达平先生以及核心管理人员随群先生、毕明先生、董浩先生、邱丞先生、崔艳丽女士自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之间),择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其中,李莉女士承诺增持5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金额的公司股份。
现李莉女士已提前完成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概述
2018年5月7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0,000
股,增持金额为4,904,426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2018年5月16日,李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
股,增持金额为913,600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收到李莉女士发来的《股份增持进展告知函》,李莉
女士于2018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350,000股,增持金额为4,025,571元。
股东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股份总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元) 比例(%)
集中竞价
2018年5月7日 11.68 420,000 4,904,426 0.10%
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
李莉 2018年5月16日 11.42 80,000 913,600 0.02%
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5日 11.50 350,000 4,025,571 0.08%
交易方式
合计: 850,000 9,843,597 0.20%
截至本公告日,李莉女士已完成在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李莉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前 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李莉 10,847.40 25.02% 10,932.40 25.22%
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6,390.00 14.74% 6,390.00 14.74%
(一致行动人)
合计: 17,237.40 39.76% 17,322.40 39.96%
三、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李莉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他人员增持计划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