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经公司 2022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服务;生产、销售: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料药(以上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核定事项 疗器械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及期限从事经营)。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货 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 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 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所属市场监督管理门核准。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