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结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请人
一致行动人 类型
千鑫 深圳市 债务
恒 否 6,100 0.02% 0.001% 否 2024/1/19 2027/1/19 中级人 纠纷
民法院
备注: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 24,666,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24,660,02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9.98%,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累计被冻结 9,020,149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36.57%,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
二、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千鑫恒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和千鑫恒出具的《告知函》外,公司未收到其他各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