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14 号)核准,公司 2011 年 3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0 万股,发行价为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0,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62,476,25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408,273,750.00 元,另外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7,511,87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61,875.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982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1,588,508,114.72 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5,665,958.02 元;于2011年 3月17日起至2018年12 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241,093.63元(含先期投入人民币 75,665,958.02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86,564,844.3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267,021.09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181,395.3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1 年 4 月,本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1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四个专 项账户, 其中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支行账户为:
443066089018010053066;公司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深圳 丽景支 行账户为:
4000031529200353008 ;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新 都 支 行 账 户 为 :
511607017018010060208 ; 公 司 重 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龙 广 场 支 行 账 户 为 :
440101040011284。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公司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含银行利息)转存至新的专户。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账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和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0,076.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26.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850.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 否 25,667.00 25,667.00 25,236.10 98.32 2012年6月 20,122.57 是 否
30 日
2、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 否 4,863.00 4,863.00 4,771.22 98.11 2013年6月 N/A 否
30 日
3、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 否 7,943.70 7,943.70 5,388.77 67.84 2013 年 223.89 否 否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473.70 38,473.70 35,396.09 20,346.46
超募资金投向
1、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 否 5,716.00 5,716.00 5,091.57 89.08 2012年8月 464.50 否 否
地项目 31 日
2、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否 5,400.00 5,400.00 4,636.44 85.86 2013年6月 N/A 否
30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13,726.70 113,726.70 5,726.70 113,726.7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4,842.70 124,842.70 5,726.70 123,454.71 464.50
合计 163,316.40 163,316.40 5,726.70 158,850.80 20,810.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和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8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受到行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业及下游市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