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苏州市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营业执照号:320507000013743。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745569066M。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科斯伍德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科德教育科
墨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UZHOU KINGSWOOD 英文全称: SUZHOU KINGSWOOD
PRINTING INK CO.,LTD. EDUC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4,801,193元。 297,023,415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家产业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教育报政策为导向,以可持续性发展为基础,通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教育培训为核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制造能力和研发心,做中国学生升学与新职教综合服务商,水平,努力成为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国际努力建设成为受尊敬的教育企业。以国家
知名环保油墨制造商。 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可持续性发展为基础,
通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制造能力和研
发水平,努力成为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国
际知名环保油墨制造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油墨;销售:纸张、印刷机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及配件、PS版、橡皮布、印刷材料;自营和让;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企业投资咨询;教育技术咨询;生产、销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售:油墨;销售:纸张、印刷机械及配件、
外)。 PS版、橡皮布、印刷材料;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4,801,19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7,023,415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6个月时间限制。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限制。
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讼。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有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份变动及披露事项本章程没有规定的,适用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的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八条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面反馈意见。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
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
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连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
…… 出请求。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当日期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10%。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材料。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材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2、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2、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
结束当日下午 3:00。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
…… 易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
……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制。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