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5-092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背景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05/31 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2013 年9月16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05/31 合同区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二、合同进展情况
智慧石油渤海 05/31 合同区CFD1-2-1井于 2015年 8月 16 日正式开钻;
QK6-1-1D 井于2015年9月8日正式开钻。有关两口井的具体情况详见8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截至目前CFD1-2-1及QK6-1-1D 井已经顺利完成全部钻完井工作。
CFD1-2-1井位于渤海05/31合同区东部、河北唐山曹妃甸海域,该井是在CFD1-2构造上钻探的,完钻深度3135m,钻遇地层和岩性与地质设计一致,该井在钻到1600米以下发现了石油,经试油测试确认在CFD1-2构造带成功发现油层。
CFD1-2-1井成功发现油层标志着渤海05/31合同区勘探取得实质性突破,证明CFD1-2构造带是含油气构造带,证实了合同区东部区域具有油气勘探潜力,下一步将就东部区域CFD1-2构造带的油气规模和含油层系进一步探明,将部署CFD1-2构造的评价井,从地质、开发、工程和经济等方面进行评价,落实地质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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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6-1-1D井位于渤海05/31合同区西部、天津塘沽海域,该井是在QK6-1构造上钻探的,完钻深度4010m,钻遇地层和岩性与地质设计基本一致。该井在录井过程中见荧光显示,但经试油测试未发现油气显示。QK6-1-1D井虽未能取得油气发现,但通过该井的钻探,弄清了QK6-1构造的含油气情况,取得了必要的地质参数,为渤海 05/31 合同区下一步勘探方向重点东移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
三、CFD1-2-1、QK6-1-1D 井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CFD1-2-1井钻探成功,有关该井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所有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QK6-1-1D井未能取得油气显示,该井所有钻前准备、钻井及配套服务合同支出(由于该井目前正在办理最终验收与竣工决算中,智慧石油将与各服务商就工程材料款、工期及质量等进行核实,具体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经初步估算相关支出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若渤海05/31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发现油气田并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其中包括QK6-1-1D井的费用)将通过原油产量中投资回收油部分进行回收;若渤海05/31合同区在石油合同合同期内最终未能发现油气田或未能进入开发生产阶段,智慧石油支付的勘探费用(其中包括CFD1-2-1井的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四、风险提示
渤海05/31合同区目前仍属于勘探期,CFD1-2-1井及QK6-1-1D井仅为初探井,初探井成功后还需钻探评价井落实储量、评价商业价值,且距离油气开发生产阶段仍需较长时间。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多次披露了上述重大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等,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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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16日发布并于2008年12月0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6293-2008)-《勘探试油工作规范》第9.2条,油层:具有工业油流,综合含水在5%以下的产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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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