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可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6)。
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2,690,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7%,成交总金额为54,999,727.3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元/股。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
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价格相关条款,结合此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5 元/股
(含)。
除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回购实施期限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7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500,000 股,其主要是为偿还质押借款。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045,38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61,34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690,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37%。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5,424,103 0.69% +12,690,615
股 18,114,718 2.32%
二、无限售条件 776,164,680 99.31% -12,690,615
股 763,474,065 97.68%
三、股份总数 781,588,783 100% 0 781,588,783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