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大丰 公告编号:2012-009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南神农
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神农种业”)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于 2012 年 3 月 6 日竞得该区新康乡国有建
设用地一块(编号为网挂【2012】01 号),并与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出让方: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中路 227 号。
2、受让方: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神农种业成立于 2002 年 4 月,注册地址为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谭家湖
村,法定代表人为黄培劲,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 99.70%股权,
海南神农大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3%股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
围为: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生产、销售;农药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生物激素、
化肥、农业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橡胶及制品、种用仪器设备、人造革、塑料
制品的销售;粮油、蔬菜、食品、饮料、果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限分支机构);
餐饮(限分支机构)(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合同项下湖南神农种业受让宗地面积为 59,949.5 平方米,坐落于长沙
市望城区新康乡;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科教用地面积 4.196465 公顷,商业用地
面积 1.798485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科教用地 50 年,商业用
地 40 年;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6,591 万元,
每平方米人民币 1099.42 元;
4、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价款。
三、合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201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
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湖南神农种业进行增资。湖南神农种业购买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资金来源即为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对其进行增资的款项,上述超募资金其余部
分 409 万元,将用于仓储设施建设和补充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
湖南神农种业购买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利用其建设种子高技术产业化
工程项目,有利于湖南神农种业建立和完善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增
强“育、繁、推”一体化经营能力,使其达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
办法》中对“育、繁、推”一体化经营企业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发展成为“拥有
大科研、大基地、大网络、高速成长的世界级水稻种业企业”,有着积极推动作
用。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神农大丰种业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对湖南
神农种业进行增资。
2、湖南神农种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用于种子高技术产业
化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湖南神农种业购买位于长沙市望城区的土地约 6 万平
米。
本次土地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公司说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对湖南神农种业增资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
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承
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长沙市望城区国土资源局与湖南神农种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