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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柏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美亚柏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3-1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下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的方式
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滕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总经理现场汇报《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公司管理及经营管理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与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国投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申强、王曲、许瑾光、李小伟、杨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4 票同意,5 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申强、王曲、许瑾光、李小伟、杨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4 票同意,5 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经查验,国投财务有
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申强、王曲、许瑾光、李小伟、杨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4 票同意,5 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结合公司财务审计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核销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名与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属正常经营行为。2023 年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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