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7-81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 449 名,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15,7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7,030,706股的0.707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美亚柏科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8,725.44万股的2.05%。其中首次授予908.6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6%;预留91.3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14%。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经董事会确认。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19元/股。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遵循首次授予价格的原则。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预留权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止
8、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9、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美亚柏科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本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的,将披露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
11、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1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
3、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4、2016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2016
年12月7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同意公司向首批激励对象47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9,086,100股,授予价格为12.19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确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
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487,254,406股增加至496,340,506股。
6、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71人调整为460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8.61万股调整为893.64万股。 7、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由460名调整为453名,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93.64万股调整为
886.24万股。
8、2017年 11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向 10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 91.39万股,预留股份授予日为 2017年 11月 13 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7年12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8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
223,700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96,340,506股的0.05%。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15元/股,回购金额为2,717,955元。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6,340,506股减至496,116,806
股。
10、2017年12月1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91.39万股股份的授予工作。该部分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12月4
日,公司总股本由496,116,806股增加至497,030,706股。
二、关于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已届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12月7日,截至2017年12月7日,限售期已届满。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售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