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铭锋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董事、总经理王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5人,
代表股份数376,79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62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376,774,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5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人,代表股份数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邹凤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76,77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邹凤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原监事会主席丁帅钧先生的辞职申请正式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靖珂 周晓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