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5-09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0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21,308.29万股的1.31%;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00名;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同意授予249名激励对象287.42万份限制性股票。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魏乃秋、宋庆、喻晓舟、陈四海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另外雷雪阳、余义昊等合计4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无法按时到位等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8.33万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5年10月27日
2、授予价格:17.62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及核心营销人员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实际授予对象200人,授予数量2,790,900股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790,9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总股本21308.29万股的1.3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向授予对象200人授予279.09万股限制性股票。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申晓东 董事、执行总经理 21.9 7.05% 0.10%
冯延林 董事、副总经理 18 5.79% 0.084%
刘佳 董事、副总经理、 20 6.44% 0.09%
财务总监
刘仁和 董事 2.77 0.89% 0.01%
熊素勤 副总经理、董事会 20 6.44% 0.09%
秘书
小计 82.67 26.61% 0.3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 196.42 63.22% 0.92%
务人员、核心岗位人员及子公
司高管(195人)
本次授予合计 279.09 89.83% 1.31%
预留部分 31.58 10.17% 0.15%
总计 310.67 100.00% 1.46%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
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业绩条件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5年扣除
第一次解锁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日止 率不低于50%;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6年扣除
第二次解锁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日止 率不低于125%;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扣
第三次解锁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
日止 长率不低于210%;
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是不考虑与员工激励计划相关的成本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若上述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回购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5日出具了《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15436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1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至2015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49,175,658.00元,均以货币出资。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98.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059,659.56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零伍万玖仟陆佰伍拾玖元伍角陆分)。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213,082,895.00元,股本为人民币213,082,895.00元,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为人民币2,790,9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1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15,873,795.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0月2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本
变更前 本次增加 变更后
占注册资 占注册资
股份类型
出资比例 本 本
金额 金额
(%) 总额的比 总额的比
例(%) 例(%)
有限售条
8.59 15,744,145 7.39 2,790,900 18,535,045 8.59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91.41 197,338,750 92.61 197,338,750 91.41
件流通股
100 213,082,895 100 2,790,900 215,873,795 100
合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15,873,795.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25元/股。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均为135,291,237.00股,持股比例由63.49%变为62.6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