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摘要
二〇一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1、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公司章程》制定。
2、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9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永清环保股本总额213,082,895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7.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1.58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9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普通股。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额的10%。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永清环保股票均价(35.2239元/股)的50%,即17.62元/股。若在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永清环保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授予价格将做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49人,包括: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核心岗位人员及子公司高管。
5、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5年扣除
第一次解锁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日止 率不低于50%;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6年扣除
第二次解锁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日止 率不低于125%;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第三次解锁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扣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
日止 长率不低于21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6年扣除
第一批解锁 40%
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
个交易日当日止 率不低于125%;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 以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后的净利润为基准,2017年扣
第二批解锁 60%
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
个交易日当日止 长率不低于210%;
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是不考虑与员工激励计划相关的成本前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6、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由个人自筹,永清环保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将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8、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期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9、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释义......5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三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10
第四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1
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12
第六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4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15
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17
第九章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程序......19
第十章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20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22
第十二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24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26
第十五章 附则......2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永清环保、本公司、公司 指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计划、本股权激励计划、股
指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权激励计划
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限制性股票 指 授予激励对象的永清环保A股股票,该等股票在授予激励对
象后按本计划的规定锁定和解锁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人员
董事会 指 永清环保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永清环保股东大会
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
授予日 指
条件成就后予以公告,该公告日即为授予日。
在授予日后12个月内,激励对象获授之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该
锁定期 指 等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
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锁定期届满后即进入解锁期,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锁期内按本计划规定分批、逐步解
解锁期 指
锁,解锁后激励对象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由处置获授之
限制性股票。
不考虑员工激励计划相关成本对净利润影响下的扣除非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草案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将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