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3-00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环境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协议为确立双方合作关系,具体项目合作需另行签订合同,存在不
确定性。
一、概述
2013 年 2 月 22 日,本公司与怀化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协议,将
为提高怀化市区域环境质量,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丽怀化提
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怀化市人民政府
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范围和内容
甲乙双方在环境咨询顾问服务、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服务、合同环境服务三个
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1、环境咨询顾问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指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高水准专家团队,对
怀化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编制《关于加强怀化市环境保护的研究
报告》,为政府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考核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2)乙方为甲方重点环保项目决策方面提供顾问服务,并对重大环保项目的
实施提供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招投标设计、技术方案优化、建造成本控制、建
造周期控制等。
(3)乙方为甲方制定《怀化市环境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并协助按照环保部
要求进行申报。
1
(4)乙方及时提供相关节能环保扶持资金的信息,并根据需要协助甲方进
行资金申报。
2、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包括怀化市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规划、怀化市主要流
域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怀化市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怀化市主
要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和环保专项规划、怀化市重金属治理专项规划、怀化市创建
湖南省西南部的生态屏障专项规划、怀化市创建生态市规划等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编制与咨询服务。
服务的具体内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照双方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
3、合同环境服务
乙方以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计划在怀化市进行投资,筛选合适试点项目,协
助甲方开展地区环境服务试点,为甲方提供各项专业的合同环境服务,积极并公
开、公平地参与甲方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合作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环境服务战略合作的期限为五年,具体项目的服务年限
另行约定。协议期满,甲方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
有优先权。
(四)合作机制
1、乙方在怀化市注册成立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2、双方共同建立怀化市合同环境服务工作组、合同环境服务运行合作机制
和联系人制度,负责合作事项的协调、沟通和决策等。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的综合环境服务。乙方应成立至少包括 2
名从国外引进的高级专家以及至少 3 名国内的一流专家组成的咨询服务团队。
2、乙方对于负责实施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建立健全项目监测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确定项目评价
基本指标和有关监测标准、方法,做好各项监测和运行管理记录的汇总、归档。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前期方案策划,技术方案及
参数确定,建设成本编制及校审,建设周期确定等。
2
5、甲方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环境咨询顾问服务费用。乙方如未按
时完成环境咨询顾问服务约定的工作,应承担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
6、乙方应独立实施合同环境服务项目;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收集项目规划、
设计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和图件,配合乙方协调各级关系,以保证项目相关工作的
正常开展。
7、有关项目实施涉及的征地、拆迁等事项按项目合同约定履行。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书为确立双方全面合作关系,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金额和付
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项目合同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怀化市人民政府签订合同环境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业务在当地
的开展,有利于公司技术及品牌的推广。
2、公司合同环境服务协议实施情况
公司已与新余市政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乡市政府、宁乡县政府
等签订了多个合同环境服务协议,目前正在根据协议约定积极进行项目的筛选与
洽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签订的合同环境服务协议为确立双方全面合作关系,针对具体项目
需另行签订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实施情况,及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怀化市人民政府、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环境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2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