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2-048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与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渭河发
电有限公司#3、#4 机组锅炉脱硝及配套改造工程合同》,合同总价为 10,290 万
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
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收到甲方合同生效的正式通知。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
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乡肖家村
法定代表人:张震
注册资本:18 亿元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电力等。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往来,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乙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4 机组锅炉脱硝及配套改造工程
合同
2、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乙方总承包#3、#4 机组锅炉脱硝改造(包括 4×
300MW 机组还原剂制备公用系统)、空气预热器改造等系统范围内包括但不限
于设计、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含对原有设备的拆除)、土建
建筑(构)物(含打桩、道路、绿化)等的勘探、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
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技术、售后服务、人
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等。乙方同意为本工程的锅炉脱硝及配套
改造工程承担总承包的责任和义务。
3、合同金额:本次合同总价为 10,290 万元。
4、合同工期:#3 机组锅炉脱硝(包括 4×300MW 机组还原剂制备公用系统)
及配套改造工程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进行,检修期约 90 天。#4 机
组 2014 年择机进行。
5、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按照合同履行进度进行结算。
6、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
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收到甲方合同生效的正式通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10,290 万元,占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29.94%,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