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2-038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1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8月13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正军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签订《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
目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以区域内重金属污染项目为对象的
综合治理工作,促进“两型”社会建设。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湘江流域
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