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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力源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546,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26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2 人,代表股份 17,315,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53,117,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46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28,7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0.3802%。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2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16%;反对票 36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28%;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6,892,8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77%;反对票 3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7%;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6%。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2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16%;反对票 36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28%;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6,892,8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77%;反对票 3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7%;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6%。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2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16%;反对票 36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28%;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6,892,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77%;反对票3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77%;弃权票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6%。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72,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627%;反对票 373,9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7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6,941,8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407%;反对票 37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9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3,622,8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5098%;反对票 3,92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49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3,392,5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432%;反对票 3,92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568%;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79,3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672%;反对票 36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28%;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6,949,0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23%;反对票 3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7%;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7,546,027 股,其中
赞成票 157,123,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16%;反对票 366,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28%;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56%。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6,892,869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77%;反对票 3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77%;弃权票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吴和平、姚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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