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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力源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马克、王晓东、李文俊、田志龙、刘启亮、刘林青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斌、田玉民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945,366,959.77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35,249,260.7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820,486,755.2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8,884,160.7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0,009,727.02元。因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所以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前,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即将到期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并在此综合授信项下开展用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2、同意公司向汉口银行洪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及品种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3、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4、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币种:人民币、美元。最终授信额度及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5、同意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8个月,由公司及全资子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共用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具体信息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追认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部分银行授信及担保即将到期,同时开辟新的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追认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为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飞腾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敞口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同时飞腾电子以自身等值的固定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折合人民币不超过(大写)叁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以其自有及其全资子公司鼎芯亚太的等值存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同意追认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芯无限以人民币定期存单为全资孙公司鼎芯亚太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或等值美元的授信/贷款项下债务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鼎芯无限提供反担保,授信项下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追认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5月7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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