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3:3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全体董事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52,675.09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23,799,012.76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74,402,157.46 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023 年度,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 8,022,30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上述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自 2011 年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 年)、《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8 年),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及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18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65,635,970.40 元,2019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 59,982,318.07 元、2021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注销股份金额 69,999,741.80 元,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42,080,870.02元,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注销股份金额8,022,308.00元(其中 2020 年度因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净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股份)。根据上述法规,公司 2018-2023 年度已累计现金分红245,721,208.29 元,累计注销回购股份 30,329,245 股。
综合以上因素及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2023年度将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股本规模也合适,2023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以《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修订案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及银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成本和融资成本,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赵马克、王晓东
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全体董事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