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2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和 2021
年 4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不超过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5.5 元/股(含)。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2,727,2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09,0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有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 5 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之工作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莉华、袁园
联系电话:027-59417345
传真:027-59417373
邮编:430070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