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赵马克、李定安、田志龙、刘林青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赵佳生、胡斌、王晓东、胡戎、李文俊、田玉民、刘启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92,395,782.8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904,271.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25,566.30 元。
2019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股份回购金额为 59,982,318.07 元(不
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实施的回购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18%,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综合考虑了上述股份回购的资金使用规模(2019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59,982,318.07 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公司 2019年度将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由
于 2018 年度进行了每 10 股转增 8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合
适,2019 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在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前,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腾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 对应银行 申请综合授 担保金额 反担保物 担保期限 其他
保方 信金额
中国农业银 不 超 过 等值的固 以 实 际 签 最 终 授信 额
行南京城北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定资产 署 的 担 保 度 以 银行 审
本公司 飞腾 支行 合同为准 批额度为准
电子 中国银行南 不 超 过 等值的存 以 实 际 签 最 终 授信 额
京江宁经济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货 署 的 担 保 度 以 银 行 审
开发区支行 合同为准 批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拟与关联人上海互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与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