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地址 通讯地址
廖鸿宇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陈潮 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北里 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北里
邓榕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双井街7号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双井街7号
臧鹏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华宝路大成花园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华宝路大成花园
荆错 成都市金牛区曹家巷工人村 成都市金牛区曹家巷工人村
白云 北京市海淀区铁医路1号 北京市海淀区铁医路1号
宋辉东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4号院11楼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4号院11楼
赵平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里屯中15楼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里屯中15楼
赵松 北京市西城区四道湾胡同17号 北京市西城区四道湾胡同17号
杨光 北京市海淀区三才堂水清木华园 北京市海淀区三才堂水清木华园
吴冬怀 北京市西城区皮库胡同4楼 北京市西城区皮库胡同4楼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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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时交易对方承诺不存在泄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审批机关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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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前,捷成股份已持有北京极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地
信息”)51%的股权,持有广东华晨影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
影视”)51%的股权,持有成都捷成优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优联”)
51%的股权和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荣信”)28.96%
的股权,四家标的公司为捷成股份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捷成股份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购买极地
信息、华晨影视和捷成优联剩余49%的股权;同时捷成股份与冠华荣信交易参与
方内部协商后同意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购买冠华荣信61.04%的股权,其中现金部分购买白云和宋辉东2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冠华荣信21.39%的股权,股份部分购买白云、宋辉东等6名自然人股东
合计持有的冠华荣信39.65%的股权。考虑到本次交易完成后冠华荣信各交易参与
方所获对价的形式、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的不同,现金部分购买
冠华荣信股权的价格略低于股份部分购买冠华荣信股权的价格(具体原因请参见
“第六章交易方案及发行股份情况”部分的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捷成股份
将分别持有极地信息、华晨影视和捷成优联100%的股权,持有冠华荣信90%的
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极地信息、华晨影视和捷成优联各自49%的股权以及
冠华荣信61.04%的股权,评估机构国融兴华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四家标的
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采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经过交易各方协商,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具体定价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评估结果/交易作价
极地信息49%股权 3,3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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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华晨影视49%股权 5,723.20
捷成优联49%股权 3,634.60
冠华荣信61.04%股权 11,038.17
合计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