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
进行第三次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528,000股,回购价格为4.718元/股。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三次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数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量(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薛俊峰 时任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2 韩钢 时任副董事长 800,000 4.0016% 0.0313%
3 韩胜利 时任董事、总经 800,000 4.0016% 0.0313%
理
4 岳扬 时任董事 1,000,000 5.0020% 0.0391%
5 游尤 时任董事、董秘 1,000,000 5.0020% 0.0391%
6 谭伟康 时任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7 王晓滨 时任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8 沈罡 时任副总经理 800,000 4.0016% 0.0313%
9 张文菊 时任财务总监 300,000 1.5006% 0.0117%
中基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8 人) 12,892,000 64.4858% 0.5046%
合计(67 人) 19,992,000 100% 0.7825%
4、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授予后即进入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 年、2 年和 3 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数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76 元。授予价格依据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9.51 元的 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年-2019 年,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就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设定考核目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考核目标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7 每年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6.89% 理办法进行考核,激励对象考
即 122,000 万元。 核结果为 60 分及以上者,可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解除限售当期激励股份。激励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58.61% 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当年计
即 152,500 万元。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以 2016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9 不得解除销售,由公司回购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97.62% 销。
即 190,000 万元。
注:1、2016 年公司净利润*指 2016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145.26 万元;
2、2017-2019 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且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实施情况
1、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
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了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它事项。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捷成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确定2017年12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1,9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 67 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09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
6、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次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对 63 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6,36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 元/股。
2019 年 6月 4 日,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以及《关于对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二次回购注销的议案》两项议案。
*注:2018 年以来因行业环境变化、市场变化等综合因素,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第三次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 60 名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合计 7,52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718元/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的原因
2019 年度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和实际完成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考核 是否满
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完成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