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常州区域营销中心及相关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从总体战略和
未来的发展前景考虑,近日以自有资金向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受让其位于
经发区西太湖环湖北路南侧、祥云路西侧的地块,作为未来的办公用地。双方协
商确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34,301,790 元(大写:人
民币叁仟肆佰叁拾万壹仟柒佰玖拾元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土地出让人: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是政府行政机关,地址为常
州市延政路与常漕路交界处金源大厦。
2、土地受让人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法人代表
徐子泉,注册资本人民币 11,2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
院国际大厦 709 室。在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办理完成全部设立手续并与土地出让人签订补充协议之前,由本公司与土地出让
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目前《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签署。
3、土地受让人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治,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 325 号。根据《土
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由该公司与土地出让人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由该公司为该
地块最终受让人,享有和承担土地出让合同中本公司的权利义务。目前补充协议
已经签署。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概况
资产类别:无形资产
宗地位置:经发区西太湖环湖北路南侧、祥云路西侧地块
宗地面积: 38,113.1 平方米
宗地编号:211-211304-001
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以出让方式获得,出让年期为 40 年,出让用途为
其他商服用地。
(二)本项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约定,本次交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为 40 年,总面积
为 38,113.1 平方米(大写:叁万捌仟壹佰壹拾叁点壹平方米),成交总价款为人
民币 34,301,79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万壹仟柒佰玖拾元整),每平方
米人民币 900 元(大写:玖佰元整)。
双方协商约定,本次交易分 2 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
款。在 2011 年 11 月 27 日之前支付成交总地价的 50%,2012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
付余款。
双方协商约定,由于公司注册地址不在武进当地,按照地块报名竞买时约定,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同意与公司注册的绝对控股新公司另签土地出让合
同补充协议,明确由此新公司为该地块最终受让人,本协议中公司的权利义务将
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出让人)同意在 2012 年 03
月 30 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公司。公司应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
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世纪科
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已经按上述约定完成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签署补
充协议。
同时根据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的有关规定,公司须向常州市武进西太湖生态休闲区交纳该地块建设保证金人民
币 1.1 亿元,在项目开工建设后退还,具体由西太湖生态休闲区管委会按照本地
块《挂牌须知》及《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上市后公司规模的迅速发展,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综合运营成本,公司目
前已在常州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华
东片区的区域营销中心和未来公司在云计算云存储领域的新兴业务,常州现有办
公场所不能满足要求。
此次购买的资产是办公用地,只用于生产经营,这样不仅彻底解决了公司常
州募投项目对办公生产场地的需求,也为将来更多新项目的建设奠定基础。公司
初步打算在常州建立全国性的数字媒体中心,帮助用户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供
数据异地容灾备份服务和数字文化综合服务。详细建设方案将在完整取得土地使
用相关证书后另行公告。
六、风险因素
虽然本公司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的《土地出让合同》以及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的补充协议均已签署完毕,但本次交易到
目前为止尚未全面完成,尚有余款未到支付期限,土地使用相关证书也尚未取得,
存在有不确定因素,此外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了项目建设期限是两年,目前文化
产业、音视频和信息技术领域发展变化迅速,所规划项目是否能取得预期成果也
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