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股份的意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冠华荣信系统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华荣信”)原股东正就公司收购冠华荣信部分
股份的事项进行磋商,并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与冠华荣信原股东在北京市签订了
《投资意向书》。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决策程序。上述收购事项在目前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及对方基本情况
(一)概述
公司拟收购白云、宋辉东等股东所持有的冠华荣信41%股权,收购价格由各
方根据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具体内容经过后续谈判由各方签署合同最
终确定。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上述收购事项尚需取得冠华荣信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在目前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与冠华荣信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白云,持有冠华荣信 47.88%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3,620,000 股,转让比
例为 5%;
宋辉东,持有冠华荣信 11.49%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3,887,880 股,转让
比例为 5.37%;
赵松,持有冠华荣信 9.57%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6,928,680 股,转让比
例为 9.57%;
赵平,持有冠华荣信 9.57%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6,928,680 股,转让比
例为 9.57%;
陈奇楠,持有冠华荣信 4.79%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3,467,960 股,转让
比例为 4.79%;
李小川,持有冠华荣信 1.91%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1,382,840 股,转让
比例为 1.91%;
杨光,持有冠华荣信 1.91%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1,382,840 股,转让比
例为 1.91%;
吴冬怀,持有冠华荣信 0.96%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695,040 股,转让比
例为 0.96%;
赵运川,持有冠华荣信 0.96%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695,040 股,转让比
例为 0.96%;
何蔚,持有冠华荣信 0.96%的股份,本次拟转让股份 695,040 股,转让比例
为 0.96%;
冠华荣信及其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冠华荣信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冠华荣信以上自然人股东均已授权委托股东白云与公司签署相关意向协议并进
行有关收购交易的协商谈判。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092488840(1-1)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宋辉东
注册资本:7,24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公司的业务领域涉及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送有关的系
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以及相关软硬件配套设备的研发、
生产、维修、租赁;与会议扩声、数字影院、闭路监控、办公网络和公共资讯发
布有关的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以及相关软硬件配套
设备的研发、生产;专业影视设备、专业音频制作及扩声设备、专业显示设备以
及专业视频监控设备的销售;专业维护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
冠华荣信现拥有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壹级,音、视频工程企业特级资
质,北京市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许可证等多种资质证书,是目前国
内领先的广播电视系统集成商及广电行业的全套应用技术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在应用软件开发、设备代理和销售、设备进出口、工程施工、系统培训、系统和
设备维护、专业设备维修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先后在国内外安装了 500 多个
讯道的数字及高清演播室系统、60 多个讯道的数字转播车系统、数百套数字后
期合成系统、数十个大型专业录音棚、20 多个主控播出系统,以及 20 多个会议
和信息发布系统等高水平的专业工程和解决方案,在业界树立了良好形象,具有
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信誉。
本次股权转让前,冠华荣信的股东分别为白云、宋辉东、索尼(中国)有限
公司、赵松、赵平、陈奇楠、李小川、杨光、吴冬怀、赵运川和何蔚,股权比例
分别为:47.88%、11.49%、10%、9.57%、9.57%、4.79%、1.91%、1.91%、0.96%、
0.96%、0.96%,合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初步尽职调查,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冠华荣信的资产总额约为 1.74
亿元、负债总额约为 1.37 亿元、净资产约为 3700 万元,201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约 2.23 亿元,营业利润约 198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1530
万元。
二、后续安排
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冠华荣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完成后,
如收购冠华荣信不存在重大风险和瑕疵,各方将按法律、法规及各主体内部决策
程序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并最终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本次收购资产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冠华荣信作为一家广播电视业内的知名科技企业,多年以来服务于广播电视
领域,本次签署意向书的目的首先是通过与冠华荣信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拓宽公
司的产业链,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其次,冠华荣信多年以来服务于广
播电视领域,与许多用户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往来,目前有分布在大陆和香港地区
的十多家分支机构,并与四十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专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商建立
了合作和代理关系。通过本次收购,公司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营销网络,增
强公司的营销实力,实现市场份额的优化。
公司与冠华荣信股东的股权转让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本次收购履行完毕
相应的审批程序前,双方不会实施实质性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
绩带来重大影响。
四、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正对冠华荣信进行尽职调查,待尽职调查完成后,
各方将就收购事项展开进一步磋商。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但股权转让事项需取得冠华荣信其他股东同意并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且由各主体按各自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本次收购在
目前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承诺披露
本次收购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