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74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协议》、表决
权放弃承诺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的函告,获悉俞有强先生与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医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关于放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等交易协议已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与浙医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放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等交易协议,俞有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91,293,72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分二次转让予浙医健。在俞有强先生首期将持有的公司 43,296,821 股股份转让予浙医健,并且俞有强先生放弃全部表决权生效后及经浙医健提名并当选的董事(非俞有强先生推荐的董事)占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浙医健即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日,公司与浙医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拟向浙医健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 60,862,485 股(含本数),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205.53 万元(含 27,205.53 万元)。浙医健以现金全额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020 年 3 月 27 日,俞有强先生与浙医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
议,俞有强先生将其持有的 43,296,821 股股份转让给浙医健,并就尚处于限售的 47,996,906 股股份将来转让给浙医健做了原则性规定。
2020 年 5 月 6 日,浙医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76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浙医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3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转让终止情况
自浙医健与俞有强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各方积极推进协议收购及认购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等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完成了全面的尽职调查、申请反垄断审查,协调沟通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
近日,俞有强先生收到浙医健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浙医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意见》(浙国资产权﹝2020﹞27 号)。文件中,浙江省国资委认为浙医健暂不具备收购本公司的条件,未予批准协议收购及认购本公司股份事项。鉴于浙江省国资委审核未通过,俞有强先生与浙医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因未达成生效条件而自动解除,本公司与浙医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亦自动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俞有强先生。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