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 (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方海江先生、方春凤女士、晏小平先生、YING XIANG(向鹰)
女士、高华先生、方睿女士
独立董事:杜海波先生、花雷先生、单崇新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均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 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方海江先生、晏小平先生、方春凤女士、单崇新先 生、花雷先生、杜海波先生、方睿女士七人组成,其中方海江先生担任召集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由杜海波先生、花雷先生、方春凤女士三人组成,其中杜海波先 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单崇新先生、杜海波先生、方海江先生三人组成,其中 单崇新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并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孙建丰先生(监事会主席)、孙策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郑帅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高华先生
联席总经理:YING XIANG(向鹰)女士
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刘朋朋先生、李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
财务总监:李炎臻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杨易硕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易硕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6728022 传真:0371-86070182-321
电子邮箱:sr@sf-diamond.com 邮编:450048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 109 号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方海江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推动超硬材料行业在工业升级中的应用,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方海江先生为公司主要创始人,1997
年—2021 年 12 月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2021 年 12 月辞去公司总经
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长。
方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9,610,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3%,方海江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付玉霞女士为夫妻关系,双方合计持股35.7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方春凤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方睿女士是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方春凤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经济师。2002 年进入公司,曾任财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方春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263,1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与方海江先
生是兄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晏小平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
海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通程控股董事会秘书,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晖华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互动百科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管理合伙人、CEO。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晏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YING XIANG(向鹰)女士,1956 年 10 月出生,美国国籍,岩石力学博士学
位。曾任西南石油学院机械系矿机教研室教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系访问学者,奥克拉荷马大学机械系博士生研究员,贝克休斯钻头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史密斯钻头公司(Smith Bits ) 高 级 研 发 工 程 师 、 项 目 经 理 、 中 国 区 经 理 , SmithMegaDiamond 中国区经理,美国合成公司(US Synthetic)中国区经理。2019 年 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联席总经理。
YING XIANG(向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尚未解锁份额 100,000 份,每份对应公司 A 股普通股一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高华先生,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7 年 9 月份加入公司,曾负责产品研发、事业部管理、运营管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高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4,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持有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 7,093 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 19,601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 36,800 份,每份对应公司 A 股普通股一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方睿女士,199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并取得硕士学位,本科毕业于加拿大 Western University 并取得学士学位。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方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方海江先生是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付玉霞女士为母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杜海波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
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高级财务管理师。曾任太龙药业、三全食品、新天科技、羚锐制药、明泰铝业、安图生物、智度股份、新乡化纤、卡森国际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正永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正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双汇发展、思维列控独立董事,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乐舱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黛玛诗时尚服装有限公司、三门峡弘河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华泰蓝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