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智慧松德 编号: 2015-054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智慧松德,股票代码:300173)将自2015年8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松德”)全资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于2015年8月14日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及《购销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及《购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履行期限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直至双方书面终止合作完成为止。
《购销合同》自大宇精雕收到合同预付款后30天内发货。根据江西合力泰的通知要求发货,初步预计交货履行期至2016年3月31日。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购销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大宇精雕的资金,合同已经明确价款支付方式,但公司仍存在不能按时回收合同款项的风险。
(2)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以对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大宇精雕存在因交付不及时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3)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带来的合同执行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合同履行进度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预计本合同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开福
注册资本:23,100万元
主营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触摸屏、摄像头及其周边衍生产品(含模块、主板、方案、背光、外壳、电子元器件)、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研发和以上相关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大宇精雕发生的购销金额:
序号 年份 销售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2012年 0 0.00%
2 2013年 504 3.19%
3 2014年 2,970 12.06%
大宇精雕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向江西合力泰采购。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合力泰为上市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17,股票简称:合力泰)之全资子公司,根据合力泰公开披露资料,江西合力泰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869,525,070 元,净资产934,224,010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9,165,161 元,实现营业利润227,790,744.90元,实现净利润215,373,065.60元。江西合力泰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1、合作背景
基于江西合力泰的战略规划需要和大宇精雕的能力和实力,江西合力泰选择大宇精雕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用打包的方式委托大宇精雕建设合力泰的智慧工厂。经双方友好一致协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携手共赢,共同打造“中国3C产业智能制造2025”,江西合力泰的智慧工厂建设和原有产线升级工作全面由大宇精雕组织实施。
2、合作内容
江西合力泰全面委托大宇精雕组织实施“智慧工厂”的建设,实施部门包括盖板事业部、摄像头模组事业部、生物识别模组事业部,由大宇精雕整合行业资源,统一技术服务。对上述范围进行智能工厂的规划、新建、改造计划由大宇精雕提出方案建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3、双方提供的支持
(1)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展,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
(2)大宇精雕为合作项目筹建江西泰和大宇智能机器有限公司,为项目服务、技术支持提供及时、就近、高效的服务和支持。
4、实施时间的安排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立即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议沟通机制,就本框架协议下的项目合作具体事项进行落实。
5、保密性
双方同意,对合作项目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6、违约
本框架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条款,或未能在任一实质方面履行本框架协议下的义务,在收到另一方的有效通知后仍未能补救行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损失赔偿。
7、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直至双方书面终止合作完成为止。
(二)《购销合同》
1、合同标的种类名称、数量、金额
本购销合同标的包括精雕机(带自动不间断机械手)、隧道炉、钢化炉、丝印机、平磨机、超声波清洗机、切割机、偏光片清洗机、贴片机、LCD芯片邦定机等合计1,540台,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331,527,1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壹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伍拾元整)
2、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大宇精雕按照江西合力泰确认的附件规格书提供产品。
(2)对于江西合力泰未提出部分,大宇精雕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进行生产加工及供货,或者征求江西合力泰意见后根据其意见生产供货。
3、交货地点及日期
(1)交货地点:江西合力泰工厂内。按照江西合力泰的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安装调试。
(2)交货时间:自大宇精雕收到合同预付款后30天内发货。江西合力泰将在交货日3天之前,通过传真、邮件、短信等书面方式通知大宇精雕,通知包括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及预计交货日期。
4、运输及包装
由大宇精雕负责货物的运输、包装,并承担运输、包装、保险等费用。
5、安装、培训及调试
(1)大宇精雕应向江西合力泰相关人员提供安装调试所需之工具、场地、材料等要求,以便其提前准备;
(2)大宇精雕按照江西合力泰对所需工艺参数等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并调试,达到其使用标准;
(3)调试完毕后,大宇精雕安排专人对江西合力泰的技术或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期达到其具备独立操作设备和维护保养能力。
6、付款及结算
江西合力泰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大宇精雕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66,305,430元。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调试确认表》后,江西合力泰走融资租赁流程向大宇精雕支付本合同货款的80%,即人民币265,221,720元。大宇精雕向江西合力泰提供本合同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售后服务
大宇精雕对所提供之设备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护,及设备到厂后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并保证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保证全套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8、违约责任
(1)大宇精雕应对达到合同交货条件的设备按照江西合力泰要求之时间、地点进行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每逾期一天,大宇精雕需向江西合力泰支付该批货物总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2)若因大宇精雕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给江西合力泰造成损失的,大宇精雕应在江西合力泰限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救,补救不及时或补救无效的,大宇精雕将承担因此给江西合力泰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等条件的则可免责。
9、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购销合同》的总价款为331,527,150.00元,占上市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194,797,890.81元的170.19%,占大宇精雕2014年度营业收入246,291,290.79元的134.61%。(注:根据会计准则,大宇精雕2014年度营业收入246,291,290.79元未并入上市公司报表。)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购销合同》为大宇精雕近年来签署的金额最大的单个销售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提升大宇精雕的市场竞争能力。
(2)《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及《购销合同》的签订,充分展现了大宇精雕在打造智慧工厂项目方面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进一步拓展工业4.0相关产业的战略布局。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大宇精雕和江西合力泰均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购销合同》和《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主体资格;《购销合同》和《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签署真实,其内容合法、真实,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已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智慧松德,证券代码:300173)于2015年8月1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8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4.备查文件目录。
(1)《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2)《购销合同》
(3)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